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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安如常——遊走文藝的29則觀察
作者:李敬恒
出版:界限書店
版次:2026年7月初版
ISBN:9789887145981
定價:$148元
開本:148 x 210 (mm)
頁數:272頁
分類:(1)散文 (2)文化評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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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敬恒
聖方濟各大學人文及語言學院高級講師;《哲學有偈傾》、《哲學係咁傾》、《已讀不回》主持;於不同媒體撰寫文章,從哲學的角度思考音樂、藝術與文學;著有《尋常與作樂——哲學與文藝的25則思考》與《謎樣的森林——與你沉迷文學導賞36則》。
/必要的冷靜:病變時代中理論的意義
人不單止能夠感知周遭世界的事物與事情,而且具有理解它們的理性思維能力。因此,跟絕大多數動物不同,我們並非單純依照物理定律運作、在生物本能驅使下活動。我們都是基於自己對世界的理解來對當下處境作出反應。
雖然我們的生活與行動方式反映、體現了我們對世界的理解,但一般人的理解通常都是由一堆模糊不清、散亂零碎、來歷不明,而且不一定可靠的信念組成。當我們嘗試反省、並且以概念語言精確而有系統地表述對某個事物或現象的理解,把它分門別類,說出它的結構特質與運作原理,以及跟其他事物與現象的關係,並為這個理解提供理據,一個關於這些對象的理論便慢慢形成。
關於理論,我想強調以下幾點。首先,正常情況下,大部分人對自己的行動、生活,以及社會與世界都是一知半解,充滿各種偏見與錯漏,甚至對自己的理解是甚麼、是好是壞也不甚理解。理論家提出理論,除了表達自己的看法,亦為其他人提供了概念資源去解釋自己的行動與處境,同時亦方便思想的溝通與傳播,促進互相理解。
第二,針對同一對象,理論可以是實然(factual)的,描述事物與現象的性質與結構,並對它們實際上如何產生與運作加以說明;亦可以是應然(normative)的,構想事物、行動、生活或制度應有(甚至理想)的形態,構作出評價好壞、對錯的標準和原則。
第三,原則上任何領域——包括飲食娛樂、動漫文學、藝術體育、科技經濟、乃至生活方式、人生意義與社會制度——的事物與現象皆可以作為理論思考的對象,包括「理論」本身:究竟一個理論必須具備甚麼元素?如何判斷理論的好壞?甚麼才算是相關與充分的理據?不同類型的理論是否應該有不同的評價標準?它們之間又有甚麼關聯?把以上問題的答案以及相關理據加以整理,便可以建構一個關於理論的理論,通過它來理解與評斷不同理論。
第四,理論跟行動與實踐往往有非常密切的關係。行動之為行動,並非單純肢體動作。如果行動者——除非剛巧是天才——不理解行動的目的與特質,往往事倍功半。另一方面,即使能夠成功作出行動,不論是順從或違反既有習慣或制度,本身也不一定有價值。要合理地選擇作出或支持某個行動,必須以某種關於行動與相關處境的正確理論作為基礎。
第五,雖然理論基本上以理解事實或價值真相作為目的,但對理論的重視不需要先驗地假定:(1)有所謂獨立於認知者存在的客觀事實或價值;(2)對於任何對象必然有而且只有唯一一個正確的解釋;或(3)所有對象的實相必定能夠被人理解,並且能夠以理論的形式充分表達。值得注意的是,當一個人在不加解釋、毫無理據的情況下,單純斷言「所有事實或價值都是主觀的」、「關於同一對象可以有兩個或更多同等合理的理論」,或「某些事物原則上不能被人類理解,因而不可能有任何相關理論」,其實沒有甚麼價值。而只要作出斷言的人能夠清楚表述,並且嘗試提供理據,本身便提出了一個理論,而且總是不能不宣稱自己的理論比其他理論更好,更符合事實。在這個意義下,只要我們希望與人溝通,認真地企圖說服他人,不管立場的具體內容是甚麼,理論也是難以迴避。
一般而言,當一切如常,只要依照慣常做法,我們無須怎樣思考便能順利生活。但當遇到一些難以理解的事物與狀況,為我們帶來各種不便、困惑甚至苦難時,我們便會頓感不知所措。這可能是因為碰上一些前所未見的狀況,又或者是意識到自己對一些習以為常的東西的理解原來有所不足,甚至錯謬誤導,掩埋扭曲了真相。這個時候,我們需要重新思考面前狀況,反思過去理解的不足,尋求一個更精準合理的理論。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