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 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copy_link' | translate }}
{{ '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
{{word('consent_desc')}} {{word('read_more')}}
{{setting.description}}
{{ childProduct.title_translations | translateModel }}
{{ getChildVariationShorthand(childProduct.child_variation) }}
{{ getSelectedItemDetail(selectedChildProduct, item).childProductName }} x {{ selectedChildProduct.quantity || 1 }}
{{ getSelectedItemDetail(selectedChildProduct, item).childVariationName }}
店員叻|2024.04.27
今日想和大家介紹胡慕情寫的《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:她如何謀弒母親、婆婆與丈夫》,一本有關台灣的「驚世媳婦」連環弒親案的紀實文學作品。
林于如,二零零九年,當時年僅二十七歲就被控謀殺親生母親、丈夫和奶奶(丈夫之母)。經過多番審訊後被判兩次無期徒刑及一次死刑。她是台灣現存唯一尚未行刑的女死囚。
林于如被捕後,新聞報導很快便稱她因沉迷六合彩而欠下巨債,於是推自己的母親下樓梯致失救死、用毒藥慢性毒死丈夫和奶奶以圖騙取保險金還債。媒體將她過往的私生活公開,指她曾當過陪酒女郎,生活不檢點,並賜她「驚世媳婦」這個標籤。自傳媒以獵奇的手法大肆報道林于如的過往後,坊間的輿論已由討論她有沒有犯罪,變成她的刑罰要多重才足夠,彷彿社會已直接定罪,足以影響法官對她的第一印象。
她在被捕後馬上承認自己殺了丈夫,並沒有逃避責任。而在調查的中期,她才承認殺害了自己的母親及奶奶。為何她沒有馬上承認二人的死也與自己有關,反而要相隔一段時間才承認呢?調查的過程有沒有出現迫供的情況呢?後來,林于如指出母親及奶奶的死與丈夫有關,可惜已死無對證。
最終她被判三項謀殺罪罪成。在台灣,普通謀殺罪可被判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死刑,但殺害至親比殺害一般人更重罪,因此刑罰相對嚴苛,只有無期徒刑及死刑。法庭裁定林于如為財謀殺三人,分別被判處兩次無期徒刑及一次死刑。當年為她辯護的律師多年後指出,此判決或有不公的地方。審訊過程中她從來沒有逃避殺夫的責任,唯一令她不解的是,為什麼大家都認為她為了錢而殺人?她主張自己長期被丈夫家暴,因而動下殺機,可惜並沒有人願意聆聽。
曾獲多個新聞獎項的作者胡慕情現為鏡文學文化組採訪主任,曾任臺灣立報、公共電視《我們的島》文字記者、端傳媒特約記者。她一直關注人權、環境及社會案件。當時轟動一時的「驚世媳婦」連環弒親案便引起了她的興趣。她多次出入監獄探訪林于如,希望可以得到對方親手寫的自傳,讓大眾聽聽林于如筆下屬於她的故事。
此書一共分成上、中、下三篇。上篇主要記錄作者與林于如建立信任的過程、採訪時遇到的困難及內心掙扎;中篇是林于如的自傳;下篇是作者對林于如自傳的分析及對社會的一些回應。由於作者是一名記者,她在書寫時能盡量保持中立,不偏向任何一方。收到林于如的自傳後,亦進行更多採訪嘗試驗明自傳的真偽。為社會提供了一個全新角度,重新認識這宗轟動一時的連環殺人案。
此書提醒了我,凡事都要保持獨立思考,有尋根究底的習慣。希望大家讀畢此書,可以在網絡上搜尋林于如案,看看報導內容與書的內容有沒有不同的地方。嘗試分析一下,死刑對林于如來說是否唯一出路;死刑是否有助阻止下一次悲劇發生。
====================
《一位女性殺人犯的素描:她如何謀弒母親、婆婆與丈夫》
作者:胡慕情
出版社:鏡文學
出版日期:2024年1月